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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麓景路南延工程(梅溪湖路~含浦大道)环保措施优化提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时间:2018-11-22 来源: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)有关规定,我公司现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。公告内容如下:   一、 项目概况   项目名称:麓景路南延工程(梅溪湖路~含浦大道)环保措施优化提质项目   项目地点:长沙市岳麓区   建设单位: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  建设概况:麓景路南延工程方案北至梅溪湖大桥南接地点,南接含浦大道以南,通道全长.约3.9km,其中北侧接线道路75m,明挖隧道145m,矿山法隧道长为2.1km。路基段长1.65km。全线采用主干道技术标准建设,主线设计速度60km/h,匝道、地面辅道40km/h,同时对项目道路沿线的声防治措施进行优化提质,将立式声屏障升级为全封闭声屏障。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、路面工程、隧道工程、桥涵工程、交通设施工程、地下管线工程及征地拆迁等工程。   二、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  1、建设单位: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  2、联系人:胡工   3、项目联系方式:18073121678   三: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  1、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: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  2、资质等级:乙级   3、资质编号:B2120   4、地点: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市环保局四楼   5、联系人:王工   6、联系方式:Tel:0557-3907722   四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  1、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,对项目建设前后污染物的产生量、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。   2、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。   3、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、地表水、固废、声学环境、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。   4、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。   5、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,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。   6、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,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。   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  1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。       2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、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。       3、在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初稿后,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。       4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简本后,查阅报告文件简本,了解情况。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。       5、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,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  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 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、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。    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:  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1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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